第十二章 附 则 (第1/4页)
第五十九条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
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实施细则,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
员会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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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民主选举法律法规学习读本
附录
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
(本文为参考资料)
乡(镇)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
代表大会选举法》和有关规定,结合本选区实际情况,制定本
办法。
二、选举工作由乡(镇)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实施。
三、按照乡(镇)选举委员会的安排,本选区应选人
大代表名,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一名,实
行差额选举。
四、乡(镇)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乡
(镇)行政区内,年满18周岁,享有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
公民。
五、选民凭身份证领取选票。
六、各选区应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、流动票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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